您好!欢迎访问陈律师法律咨询中心!今天是2024年05月17日 【请登录】【免费注册
咨询热线:
手   机: 13910180848
Q    Q: 1060517147
E-mail: 1060517147@qq.com
业务范围
 
 
婚姻家庭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业务范围 > 婚姻家庭
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
日期:2015-03-31  来源:中国法律咨询网

1、夫妻个人财产,是指夫妻婚后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,依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,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。

2、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
(1)一方的婚前财产。

(2)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生活补助费用等。

(3)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。如无确定,则归夫妻双方共同财产。

(4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。一方专用是指夫妻一方满足个人日常生活起居的物品,也包括因身体所需的由个人使用的价值不大的物品。对于价值较大的虽是一方专用如金银饰品,应根据家庭收入的状况来具体确定,不应一概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财产。

(5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
3、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再因婚姻的延续而发生任何的改变,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4、夫妻分居期间,各方所得财产的归属。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各方当事人所得的财产性质应为夫妻双方共有。

上一篇:婚内赠予的认定 下一篇: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
 
关于本站
|
法律声明
|
在线咨询
|
联系我们
陈律师法律咨询中心     版权所有- 京ICP备12044771号-1     技术支持:汇聚天下
Copyright 2006-2015 www.chinalawconsultant.cn 版权所有 免费咨询电话:139101808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