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居澳大利亚的侨胞夫妇难得回国,只停留三天,想委托朋友卖掉老家的继承房产。不曾想房子土地是"划拨"性质,得先补缴出让金才能卖——公证处开通绿色通道,加班加点,赶在返澳前把委托办妥。 |
余大爷夫妻是常居澳大利亚的侨胞,很少回国。这次回国只停留三天,打算委托朋友把尤溪县城关镇一处继承所得的房产出售。公证员审核时发现,该房产土地性质为划拨,按规定须先缴纳土地出让金方可出售。
尤溪县公证处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咨询出让金事宜,为余大爷列好材料清单与导向图。次日,余大爷缴清出让金、领到新产权证书后,公证处开通绿色通道、加班办理,当场出具《公证书》,确保夫妻俩启程返澳前完成委托手续。
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转让房地产时,应当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,并按规定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。也就是说,划拨地房产出售前必须完成"转出让"手续,否则无法合法过户。侨胞短期回国,务必为这类前置环节预留时间。
划拨地≠想卖就卖。侨胞名下的国内房产,如果土地是划拨性质(常见于早期单位房、房改房、继承老宅),出售前要先补缴土地出让金、换证。建议回国前就向不动产与税务部门问清流程、预估时间,别让"人到了、证没办完"的遗憾重演。
来源:民主与法制网《福建省尤溪县公证处高效为侨胞解难题》(2025-02-15)
案例来源于官方媒体公开报道,仅供普法宣传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;具体法律事务请咨询执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