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移居国外后感情破裂,丈夫身在境外不便到庭。开平法院没有让这场离婚"卡"在距离上,而是通过线上调解,把子女抚养、房产分割、金器返还一揽子谈妥,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。 |
赵女士与王先生婚后移居国外,育有一子。后来因性格不合、聚少离多,夫妻感情走到尽头。赵女士回国后向开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而王先生身处国外,到庭成了难题。
案件进入诉前调解。法官通过网络联系上王先生,重点围绕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做工作。几轮沟通下来,双方对抚养费数额、房产分割、结婚金器返还达成了初步意向。中途冒出"过户税费谁来承担"的新分歧,法官又安排了一通越洋电话疏导,最终双方线上签下离婚协议:儿子由赵女士抚养、王先生按月付抚养费,房产归王先生但支付相应补偿,车辆与金器另行分割,金器由王先生母亲代为接收。一场跨国纠纷,就这样在"云端"画上句号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关于子女,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,不满两周岁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,已满两周岁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判决;财产方面,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,离婚时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,协议不成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。本案的线上方案,正是对这些规则的落地。
涉侨离婚,真不必"人回来才能离"。境内财产由国内法院直接处理,境外不便到庭的当事人,完全可以走线上调解、视频开庭,把离婚、财产、抚养一次性安排妥当。既省下跨境来回的成本,也减少日后执行的扯皮。
来源:开平法院涉侨跨国离婚纠纷调解报道(人民法院新闻传媒 / 地方媒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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