覆盖新就业形态(平台用工)劳动关系认定、工伤转包、关联企业混同用工、二倍工资、竞业限制、社保约定效力等用工全周期热点。
说明:以下案例均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及法院系统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例、指导性案例,并非本资料提供方代理或承办案件。本栏目以“以案释法”为宗旨,呈现法院的裁判规则与律师的专业解读视角,供普法宣传与学习参考之用,不代表提供方曾代理该等案件,亦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。
1. 网约货车司机与平台,是否存在劳动关系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)· 2023-05-26
案情提要:刘某与某信息技术公司签《车辆管理协议》称合作,实则每日签到、接受派单、时长超8小时、按单奖惩、以平台名义服务。终止合作后刘某主张经济补偿。
裁判要点:认定劳动关系坚持"事实优先"。该公司对刘某有人格、经济、组织三重从属性,构成劳动关系。终止合作实为解除,支持经济补偿。
律师点评:新就业形态下,"合作/承包"之名不能掩盖劳动管理之实。三重要素(人格、经济、组织从属性)是裁判核心。提示劳动者:保留派单、考勤、薪酬记录;提示企业:规范用工、避免"假合作真用工"赔付风险。
关联法条:劳动合同法第7条、劳社部发〔2005〕12号
2. 网约配送员自主抢单,构成劳动关系吗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)· 2023-05-26
案情提要:徐某注册众包骑手,平台对其上线时间、接单量无要求,徐某自主决定工作时间与工作量,按单结算。其主张确认劳动关系并索经济补偿被驳。
裁判要点:徐某人格从属性弱化、组织从属性弱,平台管理程度不足以认定劳动关系。仲裁不支持其请求。
律师点评:并非所有平台用工都构成劳动关系。"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"的情形受政策保护(最低工资、休息休假等)。企业若想排除劳动关系,须避免强制定量考勤与组织纳入。
关联法条:人社部发〔2021〕56号
3. 外卖站点"外包"后,谁是被申请人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)· 2023-05-26
案情提要:货运代理公司将配送员招募外包给劳务公司,但劳务公司未管理,实际由货运代理公司考勤、奖惩、派单。骑手受伤后主张与货运代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获支持。
裁判要点:外包协议未实际履行、实际管理者对被上诉人进行强劳动管理的,应据实认定劳动关系主体,防止"隐蔽劳动关系"借外包规避责任。
律师点评:"外包"不能当规避责任的"防火墙"。法院看实际管理事实而非书面外观。提示劳动者:谁管你、谁发钱、谁考核,谁更可能是用人单位。
关联法条:劳社部发〔2005〕12号
4. 劳动者注册个体户后,还是劳动关系吗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)· 2023-05-26
案情提要:孙某在物流公司站点配送,被安排注册"某配送服务部"个体户并签《项目承包协议》,但管理方式未变。公司终止协议后,孙某主张违法解除赔偿获支持。
裁判要点:注册个体户若仍提供从属性劳动、延续原劳动管理,双方仍为劳动关系。《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》禁止诱导强迫劳动者登记个体户。
律师点评:诱导骑手"个体户化"以去劳动关系,已被明确否定。企业不得借此免缴社保、逃避解雇赔偿。提示劳动者:签字前看清协议性质,保留实际管理证据。
关联法条: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30条、劳社部发〔2005〕12号
5. 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,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)· 2023-05-26
案情提要:李某与某文化传播公司签《艺人独家合作协议》,直播时间内容自定、阶梯分成。其主张确认劳动关系并索经济补偿,一、二审均不支持。
裁判要点:经纪关系体现平等协商(培训包装、收益分成协商),未体现劳动管理从属性,认定为民事关系,不支持确认劳动关系。
律师点评:主播案关键看"从属性"。若企业定薪酬规则、强制定量、以平台名义管理,则更可能构成劳动关系。签约前务必厘清身份,影响社保、工伤与解约赔偿。
关联法条:劳社部发〔2005〕12号
6. 员工制家政员受伤,家政公司赔吗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)· 2023-05-26
案情提要:宋某与员工制家政公司签《家政服务协议》,遵守行为规范、统一派单、固定薪资+全勤奖。工作中受伤后主张劳动关系,一、二审均确认存在劳动关系。
裁判要点:公司对宋某具人格、经济、组织三重从属性,符合订立劳动合同情形,认定为劳动关系,不适用"中介"抗辩。
律师点评:传统中介式家政与员工制家政法律定性不同。员工制下企业须签合同、缴社保、担工伤责。提示家政员:入职确认合同性质;提示企业:员工制须合规参保。
关联法条:劳社部发〔2005〕12号、国办发〔2019〕30号
7. 工程转包给个人,工伤谁买单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争议典型案例)
案情提要:建筑公司将工程转包给刘某,刘某招用张某,张某高处坠落致八级伤残。生效判决确认双方无劳动关系,但人社部门认定工伤、建筑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
裁判要点: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。违法转包给无资质个人,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。判决建筑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。
律师点评:建筑行业"包工头招人"风险极高。即便无劳动合同,工伤仍可由承包人兜底。提示劳动者:及时申报工伤、锁定承包主体;提示总包:杜绝违法转包分包。
关联法条:最高法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规定第3条
8. 关联企业混同用工,告哪一家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争议典型案例)
案情提要:某数字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系关联企业(同一法定代表人),王某经科技公司招聘入职,工作场所挂数字公司名牌、沟通软件冠数字公司名,两公司均未签合同、未缴社保,工资由个人发放。
裁判要点:关联企业合署办公、业务重合、人员混同导致劳动关系归属模糊的,法院可依劳动者主张并结合用工事实认定劳动关系。支持王某与数字公司存在劳动关系。
律师点评:集团化用工"踢皮球"将被纠正。劳动者择一主张即可,法院据实确认。提示企业:关联公司间避免混同管理、混发工资,否则连带风险上升。
关联法条:劳动合同法(劳动关系认定)
9. 劳动者故意不签合同,能要二倍工资吗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争议典型案例)
案情提要:冉某合同到期后,公司多次通知续订,其以"公司要解散、不签可拿二倍工资"为由拒绝。后公司注销,权利义务由宾馆承继。冉某诉请二倍工资被驳。
裁判要点:用人单位多次要求续订、劳动者故意拒绝的,无需支付二倍工资。承继主体亦不担责。
律师点评:二倍工资是"促签"而非"奖不诚信"。企业须留存书面通知、微信记录等续订证据;劳动者切勿以拒签牟利,反噬自身权益。
关联法条:劳动合同法第82条
10. 竞业限制范围,能无限扩大吗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争议典型案例)
案情提要:某甲医药公司CTO郑某接触两款药物保密信息,离职后入职另一生物医药公司。公司主张竞争关系、索违约金710万。法院认定两公司药品在适应症、用药方案上不具可替代性,驳回全部诉请。
裁判要点:竞业限制范围应与劳动者知悉的商业秘密、保密事项相适应;竞争关系须基于产品可替代性判断。郑某义务限于所知两款药物,新单位不构成竞争。
律师点评:竞业限制不是"全行业封杀"。企业须精准界定竞业范围与期限,超范围条款难获支持;劳动者签协议前看清约束边界,必要时主张调整。
关联法条:劳动合同法(竞业限制)
11. 在职期间"飞单",要承担违约责吗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争议典型案例)
案情提要:黄某任纺织公司销售经理,签《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协议》,约定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竞争业务。其多次私下向公司客户出售布匹获利,被判承担违约责任。
裁判要点:忠实义务包含竞业限制义务。劳动者在职期间自营竞争业务、侵占公司客户资源的,依约承担违约责任。
律师点评:在职竞业限制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,且不限于离职后。掌握客户资源的员工"飞单"风险高。提示企业:协议须具体、可执行;提示员工:莫因小利触违约红线。
关联法条:劳动合同法(忠实义务)
12. "不缴社保、发现金补助"的约定有效吗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(劳动争议典型案例)
案情提要:保安公司与朱某约定不缴社保、改发补助。朱某以未依法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诉请经济补偿,获法院支持。
裁判要点: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,双方约定免除无效。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,劳动者据此解除合同的,应支付经济补偿。
律师点评:任何"不缴社保"的约定都无效,且企业反而面临经济补偿、补缴、滞纳金三重成本。提示劳动者:遇此可主动解除并索赔;提示企业:依法参保才是分散风险正道。
关联法条:社会保险法、劳动合同法(经济补偿)
免责声明:本资料内容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及法院系统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例、指导性案例整理并作专业评析,仅供普法宣传与学习参考之用,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,也不代表提供方曾代理或承办上述案件。个案情况千差万别,如遇法律纠纷,请咨询执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