围绕物业费催交边界、房屋质量与物业责任、物业交接退场、业主大会解聘权等业主与物业高频纠纷。
说明:以下案例均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及法院系统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例、指导性案例,并非本资料提供方代理或承办案件。本栏目以“以案释法”为宗旨,呈现法院的裁判规则与律师的专业解读视角,供普法宣传与学习参考之用,不代表提供方曾代理该等案件,亦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。
1. 物业能以"停用门禁、电梯"催交物业费吗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(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)· 2025-12-08
案情提要:张某因欠交物业费被物业禁止使用该单元电梯及门禁系统,交涉无果后起诉要求恢复使用功能。
裁判要点:业主欠费,物业可依法另行维权,但不得以不给激活门禁、限制使用电梯等方式催交。该行为不当限制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,缺乏法律依据。审理中物业已主动恢复。
律师点评:民法典第944条第3款明确禁止以停水停电等方式催交,门禁、电梯同理。业主遇此类"逼费"可起诉要求排除妨害;同时欠费本身仍需依法清偿,切勿以拒费对抗。
关联法条:民法典第944条第3款
2. 能以"房屋设计不合理、质量差"拒交物业费吗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(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)· 2025-12-08
案情提要:徐某某以厨房设计不合理、排烟倒灌为由拒交2019—2022年物业费,物业起诉。徐某某辩称不应交纳。
裁判要点:房屋专有部分的设计、质量属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,与物业服务合同非同一法律关系、责任主体不同。判决徐某某支付物业费4500余元。
律师点评:物业责任源于合同与法律规定(维修养护、秩序维护等),专有部分质量问题应找开发商。业主混淆法律关系将败诉。提示:质量问题另循购房合同索赔,不要用拒交物业费"以抗代诉"。
关联法条:民法典第942条、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
3. 物业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场,还能收物业费吗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(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)· 2025-12-08
案情提要:小区选聘新物业并签约,原物业经催告仍拒不退场、不交接,反而向业主收取终止后的物业费,并起诉索费。
裁判要点:民法典第949条规定,原物业合同终止后应在合理期限退场并交接,违反规定的,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终止后的物业费。判决驳回原物业诉请。
律师点评:物业"以服务之名行强占之实"将丧失终止后费用请求权,还可能赔偿业主损失。业委会应注意书面函告、固定交接证据;业主无需为"占着不走的物业"付费。
关联法条:民法典第949条
4. 原物业能起诉推翻业主大会"换物业"决定吗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(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)· 2025-12-08
案情提要:小区业主大会决定解聘原物业、选聘新物业。原物业认为表决程序不合规,起诉请求确认该决定无效。
裁判要点:选聘解聘物业由业主共同决定,决定对业主有约束力,但不直接约束业主以外主体。物业非业主、无直接利害关系,无权诉请撤销或确认无效。裁定驳回起诉。
律师点评:物业被解聘后,只能就合同解除的损失依民法典第946条另行主张,不能以诉讼否定业主共同意志。提示业委会:程序合规(表决比例)是决议效力的生命线,务必留痕。
关联法条:民法典第278条、民法典第280条、民法典第946条
5. "巡回审判+示范调解"如何批量化解物业纠纷?
来源:来源: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(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)· 2025-12-08
案情提要:某小区百余位业主欠费,物业欲批量诉讼。法院赴小区巡回审理、现场释法,物业认识到服务不到位,与业主当场达成按服务质量付费的调解,潜在百余件纠纷一并化解。
裁判要点(审理方式):通过巡回审判、示范调解,促双方谅解,实现"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",减轻诉累、节约司法资源。
律师点评:物业纠纷量大、易群体化。对业主而言,服务质量不达标可据实抗辩减费;对物业而言,提升服务才是收费根本。诉讼并非首选,调解与社区治理更有效。
关联法条: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
免责声明:本资料内容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及法院系统公开发布的典型案例、指导性案例整理并作专业评析,仅供普法宣传与学习参考之用,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,也不代表提供方曾代理或承办上述案件。个案情况千差万别,如遇法律纠纷,请咨询执业律师。